摘要:金元时期是中国社会变革的重要阶段,也是山西区域社会发生激荡转折的时期。本研究主要考察的时段是1127年至1368年,这段时间内,山西处于金、元二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之下。研究以金元时期的山西社会为考察范围,以山西金元时期留存的850通碑刻资料为基础资料,将碑刻中所反映的释道宗教、祠神信仰、水利营建、宗族发展四个面向为主要研究对象。本文是一项关于地域社会史的研究,除碑刻资料外,同时运用史志、文集、家谱等资料,并注重田野调查,通过“自下而上”的视角以及“长时段”的研究方法,考察以上四个面向中所体现金元时期山西基层民众面对社会剧变时的复杂心态,以及在适应社会变化的过程中体现的能动性。文章旨在将基层民众从战乱和王朝更替下面目模糊的“黔首”,还原为充满主动性的行为主体,以人文关怀的角度对社会变革下的民众行为进行解读,并最终探讨山西社会在金元时期社会整合过程中发生的嬗变过程和对后世的深远影响。文章分为九章,按照时间顺序,设置了“金”与“元”的时间分野,第一章以“金代山西宗教与社会”为研究对象,宋代以来,山西的佛教信仰氛围相当浓厚,而北宋徽宗在民间弘扬道教的举措也令道教具备了一定信众基础。金代之前已存在的大中型寺院通过经营庙产、收徒授业、弘扬教义等途径获得发展空间。在宗教管理制度方面,金代与前代不同的一点是开发了民间购买寺观名额的通道,在此政策影响下,基层民众具备了在村中开设合法寺观的条件,地方精英与僧道的交流、博弈也变得频繁起来,不少具有经济实力和道德威望的僧道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一些新创的寺观成为村民共享的公共空间。第二章探讨了金代灾害频发的社会条件与民间创开水利的热潮。金元时期处在历史上气候波动较大的寒冷期之间,受气候影响,旱灾成为山西地区生产发展的最大障碍。国家与地方精英的赈灾活动虽能纾解部分困难,但也会出现有时力有不逮的情况。为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产效率,除对前代水利工程善加利用外,金代山西水利开发的一个鲜明特征是民渠的大量开创和水泉的逐步利用。随着水利工程的开发,民间关于水权的纷争也随着出现,民众通过输财、论工、家族继承、道义因素等不同条件厘定用水权力。同时,通过对不同水案进行个案研究可以发现,用水秩序中反映的国家话语与民间传统逐渐达成了微妙的平衡,官方通过地方精英对水利系统进行间接管理的制度逐渐形成。第三章论述了金代祠神信仰与山西社会的关系,由于灾害频发,被认为能够护佑地方风调雨顺的祠神成为民众寄予希望的另一途经。北宋熙宁年间曾进行过对民间祠神的大规模封赐,山西州县官员通过奏请封赐的方式为一部分地方祠神争取到了官方颁发的封号、庙额。由于金代未再度大规模封赐祠神,因此获得赐封的神灵群体基本维持北宋末的格局。在金代对祠神的管理中,地方官员、儒士与地方精英按照儒家经典,对一部分无额祠神进行了维护和再度诠释。通过对长子县上方村汤王庙的个案解读,可以形象地观察民间组织的内部结构、祈雨仪轨以及民众对异地设立“行祠”的看法。另外,由于经济利益的吸引,僧道也逐步参与到祠神祭祀中来。第四章探讨金代宗族的发展情况,由于靖康之变后的社会动荡,原先地方大族拥有的纸质谱牒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地区以石质碑幢作为载体,记录家族世系等信息。北方以先茔为中心的宗族活动也有一定发展,国家鼓励累世聚居,并为七十以上老人赐官,从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众宗族意识的不断完善。此外,本文还注意到山西社会中宗族与宗教之间具有的密切联系。第五章详述蒙元时期山西社会的变革,首先是世侯的崛起,蒙元时期各州县地方武装与原金代官员等通过投降、依附蒙古,获得了当地军政权力,由于权力能够在家族内部继承,因此称为称为“世侯”。对于蒙元时期经历战乱的山西地区,世侯为巩固自己的势力范围,发展生产,招辑流亡,具有一定积极作用。其次是僧道政治、经济地位的抬升,由于邱处机、海云等著名僧道的社会活动,蒙古统治者允许僧道蠲免赋税。以兴建纯阳万寿宫与刊刻“玄都宝藏”两大活动为主,全真教在山西地区迅速扩张。佛教则通过三次僧道辩论,争取蒙古统治者的支持,对全真教进行全面抑制。再次是儒士地位的相对下降,由于蒙元长达八十多年未行科举,因此儒士不得不寻求为吏、为学官等新的入仕的渠道,并在社会事务中强调自身权威,科举停废客观上为儒士深入地方社会提供了条件。第六章主要研究元代山西宗族建设的情况,山西世侯通过“根脚”和自身才干延续了家族仕途,他们是宗族活动实践的主要力量。在这一时期,世侯、平民、儒士等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家族积极采用“先茔碑”与“世系图”来记录家族发展情况,经幢与墓塔作为先茔碑的补充,在元代也一直被沿用。先茔碑的创作以平实为主,儒士在其中发挥了指导作用,谱牒中并不排斥女性与出家的族人,一些世侯与地方精英还创建了“家佛堂”作为祭祖场所,“守坟寺”这一形式在元代也得到了发展。综合来看,山西这一时期的宗族活动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第七章论述元代的水利与社会关系,元代是山西水利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的时期,民间水利管理体系在前代基础上作用愈加突出,以渠长为代表的地方精英在水利管理、人力组织、水规制定等方面的参与程度亦不断加深。目前所见的一些地区,官方在推广“自下而上”用水经验与巩固渠长权威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洪洞等水利规约较为完善的地区,共同的水神祭祀与使水户的身份认同关联起来,渠长的权力不仅包括在现实生活中监督渠务、分配水权,在水神祭祀体系中确立权威,进行资源竞争也是重要的一环。我们看到,通过神权、传说等方式巩固水权的行为,被证实是卓有成效的。此外,僧道等新晋社会精英对水权的把握,也是本章研究的重点之一。第八章主要讨论元代祠神信仰与社会的关系,与金代相比,元代对祠神信仰的管理较为松散,无封号的祠神在社会中获得了宽松的发展空间。元代的地方儒士重视地方的文化传统和民众的实际利益,他们成为地方祠神信仰正当性的辩护者。由于元代自然环境多自然灾害,地方官员、儒士、精英与民众集中在民间神祠之中,希望通过祷告达到消灾弭祸,风调雨顺的目的。地方神祠中出现的乱象与国家管理紊乱有关。但是,元末农民起义,战乱频发,严苛的社会氛围令官员与民众过分倚重民间神祠的灵验效应,是否符合“正祀”的要求则降至次要位置。另一方面,以姜善信、广胜寺僧人为代表的宗教人员广泛地参与地方祠庙的修缮活动,并参与祠神祭祀,以争取社会精英的合作。第九章研究元代山西宗教折衷求变,积极向社会发展的原因和影响,“至元焚经”之后,全真教对道教的管理范围限于淮河以北,地方宫观的职能也由协调扩张转为以经营庙产为主。以五台山为中心的山西佛教则得到了元朝统治者的政治、经济等多方支持。本文注意到,在世祖之后,山西不少寺观均将庙产立碑,这一活动反映了释道二教在基层社会的生存压力。通过以泽州道士苗道一为个案的探究,我们可以发现元代宗教的发展环境与蒙元之初相比有着很大区别,作为全真掌教,苗道一的成就局限在宗教方面,而甚少涉足社会事务。而地方社会中的僧道们则积极适应以村社为中心的地域社会新格局,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并致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关键词:
作者:
王洋
专业:
导师:
学位:
博士
年份:
2020
种类: